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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资质_建筑设计资质等级_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质量标准2017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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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设计资质_建筑设计资质等级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 米以下、单跨跨度50 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3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跨大于64 米的桥梁、全长30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15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 米的桥梁、全长1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15 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24 米的桥梁、全长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 万吨级和内河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 吨级以下船闸和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 万吨级和内河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 万平方米或内河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和内河3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 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300 吨级以下船闸和5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2 万吨级和内河5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12 万平方米或内河7 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8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 米、堤防级别2 级以下。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500 米、堤防级别3 级以下。


    6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7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12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的工程项目)或36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24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7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36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6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或18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24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12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48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8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20 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100 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120 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 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4)年产120 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12000 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35 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 万吨以下铝或12 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 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6 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4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6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550 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00 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80 万吨以下轧钢工程;
    (3)年产100 万吨以下炼铁工程;
    (4)年产100 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年产20 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15 万吨以下铝或8 万吨以下铜、铅、锌、或1.5 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4 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4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25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3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日熔量450 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8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9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二级资质: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 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1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工程投资额5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 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