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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涉海渔船及界江船只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信息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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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74617
      
      项目名称:辽宁省涉海渔船及界江船只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865,000.00
      
      最高限价(元):23,865,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358,000.00
      
      最高限价(元):8,358,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6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8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交付使用方签收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16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系统交付使用方签收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组:投标供应商需获得国内自主卫星资源运营商或其主管业务全资子公司的授权,国内自主卫星资源运营商需要具备自主可控、合法合规的卫星资源,测控中心站在中国境内。运营商所提供卫星资源不少于2颗,并持有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频率许可证或无线电台执照。006包组:投标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2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现场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渔港监督执法队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北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马雪、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