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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德中心城区5G智慧灯杆项目招标

    招标信息2021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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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1-00997
      
      项目名称:顺德中心城区5G智慧灯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87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中心城区5G智慧灯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879,6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货物
      
      采购标的:其他货物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47,879,600.00
      
      最高限价(元):247,879,6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人发出任务下达书后1年(365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中心城区5G智慧灯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中心城区5G智慧灯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6.1投标人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2投标时需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5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6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 6.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投标邀请函)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7)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手续。(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报名手续,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已成功报名登记截图”。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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