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1-A-0012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综合信息治理应用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379.2332万元
最高限价:2379.233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第1包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否
预算(万元):2,379.2332
最高限额(万元):2,379.2332
采购目录: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软硬件采购部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90日内完成前端施工、设备调试、软件开发及试运行等工作,之后进行上线运行及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到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2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