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甘肃公司兰州分公司光纤倍增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90509_18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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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其他
中国移动甘肃公司兰州分公司光纤倍增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YD20190001038),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
为提高传输网络维护质量,缩短光缆抢修的时长,拟采购光纤倍增器供应商1家。
具体采购设备名称、数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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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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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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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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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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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供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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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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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倍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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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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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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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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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
(2)附件(缆线、安装配件、专用工具)
(3)其它卖方认为确保可靠运行、并保证后期维护所必须的说明书、售后维护手册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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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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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倍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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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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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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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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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技术标准: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详见技术规范书。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免费保修期:自设备安装初验之日算起1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产品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人员排除,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供货周期: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以内。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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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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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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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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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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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切割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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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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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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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申请。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标。若有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提交申请,则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申请
3、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扫描件或证书扫描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等。
4、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
5)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6)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应答。
7)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投标/应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