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中国电力招标网于2019-04-22发布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维护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两台机组主系统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汽机、锅炉、热控、电气等专业维护。
2.招标范围
两台机组主系统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含D修、临修、抢修、调停期间的检修),如:锅炉本体、烟风系统、锅炉管阀,汽机及油系统、汽泵、液压阀门、主机电气热控等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抢修工作,全厂所有固定及移动起重设备(除主厂房行车和燃料起重设备)日常维护和大修;全厂空调暖通系统日常维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检修管理、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有2个600MW及以上的电厂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维护检修的良好业绩(提供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在设备调试、日常检修维护中未出现过一般及以上安全及质量事件;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提供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2)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4)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
(5)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6)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被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以书面文件形式作出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含通报批评]、罚款、取消中标资格、责令停产或停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以及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法犯罪的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