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三水进欣制线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佛山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342MWp并网型光伏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佛山市三水进欣制线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佛山市三水进欣制线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3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5MWp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且总容量不低于30MWp;其中,已完成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之后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如果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g)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h)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5)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
7)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资信档案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7月24日15时30分到2018年07月31日16时30分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