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对抗学院的委托,现对“公寓住房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编号:JD2019-07-0202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JD2019-07-0202
2、项目名称: 公寓住房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
3、项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
4、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对抗学院
5、项目概况:公寓住房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5亩,建筑面积约25274 平米,位于合肥市蜀山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房216套(师职36套、每套120平方米,団职144套、每套92平方米,营职36套、每套72平方米),地下车位及设备用房3756平方米 、围墙、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辅房、设施,并根据概念规划方案,适度预留后期发展区域。
6、项目设计内容:
招标设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的规划总体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和技术规格书编制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负责工程设计概算的变更、详细勘察任务书编写、协助造价咨询、技术指导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前期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一个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设计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建筑面积等业绩特征的,还须提供能体现上述业绩特征的相关证明材料)。
4、设计负责人要求:
(1)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投标人至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也可以是在社保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界面的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近3年,至少有一个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设计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建筑面积等业绩特征的,还须提供能体现上述业绩特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可以和设计负责人业绩重复)。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