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业区旧县园邦能智控新增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关于工业区旧县园邦能智控新增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 松发科【2019】核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松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旧县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平整土地面积11亩,挖土方4万立方米,挖石方4300立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平整土地面积11亩,挖土方4万立方米,挖石方4300立方米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 1000 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86200.00 元;(暂列金额: 6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1.投标人必须是《松溪县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工程类)》内的施工单位;2.投标人没有被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3.中标单位须执行南经信运行(2018)144号文及南建筑(2017)6 号文,关于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品的规定 。4、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 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6、根据南人综【2019】82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中标后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签订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