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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镇安县“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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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20220901
      
      项目名称:镇安县“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13,431.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13,431.2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513,431.27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平台运营服务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8,513,431.27
      
      最高限价(元):18,513,431.2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内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营销中心)9楼908室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营销中心)9楼908开标室
      
      3.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营销中心)9楼9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及现金500元;
      
      2.投标人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镇安县青槐社区政法小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顺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8号蓝溪花园7B8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