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Z-2022-BTCG11
项目名称:泊头市“智慧交管”二期第二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86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6,862,000.00
采购需求:最高限价:16,862,000.00元(其中一标段:5,044,251.20元;二标段:11,817,748.80元)本项目按2个标段进行采购。泊头市“智慧交管”二期第二批服务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及甲方需求的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运营。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之日起提供3年维护运营服务,在服务周期期满后采购人无偿收回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中标供应商确保服务周期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如有丢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特殊行业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非四大运营商的供应商(四大运营商指: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须提供与四大运营商就本项目运营服务签订的框架协议;
(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出具的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4)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将取消报名项目的投标资格;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定标情况说明: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及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本项目两个标段(一至二标段)兼投不兼中,即一家供应商在上述一至二标段中按开标先后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二标段、一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2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3.方式:其它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9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联系电话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须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泊头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