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B202208220571
项目名称: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新16处电子警察设备
预算金额(元):7,369,125.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新16处电子警察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369,1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新16处电子警察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系统整体运行、维护的自有管道光纤资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
3.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30
4.开标地点(网址):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号(永嘉上塘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永嘉县沙门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曼曼
质疑联系人:胡可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系人: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