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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雪亮工程”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项目运维服务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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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2-H-010

      项目名称:“雪亮工程”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项目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690,000.00元

      最高限价:9,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第1包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否

      预算(元):9,690,000.00

      最高限额(元):9,690,000.00

      采购目录: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需求:“雪亮工程”2018民心工程部分内容项目运维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5日到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3.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8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庆善大街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盈、海南、曾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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