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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广高铁房山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 建设项目硬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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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210200000231-XM001
      
      项目名称:京广高铁房山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建设项目硬件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56,923.9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756,923.9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房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京广高铁房山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三期)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房山区京广高铁沿线新建杆路、吊挂敷设光缆,重点部位安装摄像机和相关视频监控系统所需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8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企业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或《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03-14至2022-03-18,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截图。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期在项目现场获取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
      
      4.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04-07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龙城瑞豪酒店一层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2]024号、意向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9日)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4.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投标人须在本平台线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线下联系项目组成员办理招标登记,并获取图纸及清单。项目图纸及清单获取方式: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获取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院。本项目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后送达至开标现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套正本4套副本至开标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9.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后送达至开标现场。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
      
      (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
      
      (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11.投标人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投标人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投标人投诉提交:
      
      (1)投诉接收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11.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东路1号
      
      联系人:安海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刘腾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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