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C2022-G3-70021-GXYR
项目名称:天等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
预算金额:30,0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统筹运营的原则进行。项目实施范围覆盖天等县全县的公共停车泊位(含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在全县城区街道分阶段规划设置运营泊位,首批针对1008个道路泊位进行智能系统建设,后续通过前期运营总结智慧停车收费管理经验和运营情况,再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分期分阶段对天等县城区剩余道路内、人行道划线车位、公共封闭式停车场车位进行智慧停车建设。天等县智慧停车特许经营权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上缴特许经营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5年(不含1年建设期),负责运营期限内的收费运营管理及智慧停车设备设施维护等相关服务工作,合同到期后,项目所有产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11日至2022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供应商入驻”完成帐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政采云”平台及政采云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和政府采购云平台均要下载文件)。
4.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用数字证书CA锁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等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地址:地址:天等县天福路93号
联系人:黄新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2号龙光·玖珑臺(三期)22#办公楼四层406、407、412号
项目联系人:梁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