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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中心医院智慧病案建设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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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成效潮招【2022】044
      
      项目名称:潮州市中心医院智慧病案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潮州市中心医院智慧病案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43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标的:智慧病案建设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4,43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且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州市中心医院智慧病案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02日至2022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3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潮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环城西路84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北美路8号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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