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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2021年顺义区旺泉街道智慧平安小区 建设项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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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2210200000150-XM001
      
      项目名称:2021年顺义区旺泉街道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94,831.0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254,193.72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名称:2021年顺义区旺泉街道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标包编码:第一包
      
      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宏城花园、牡丹苑等10个社区出入口安装车辆识别摄像头、人脸识别主机、智慧门禁等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并对原有视频进行整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元):4,254,193.72
      
      供货地点:顺义区旺泉街道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设备、经验、技术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02-23至2022-03-01,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关注本项目并成功下载采购文件、同时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并成功下载采购文件。投标人如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未按以下方式在上述两个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
      
      (1)新用户注册:供应商需登录北京法人一证通平台注册CA,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注册账号,平台核验通过后注册成功
      
      (2)下载采购文件:使用CA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网上关注项目,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制作投标文件: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使用说明,按照说明制作投标文件
      
      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同时支持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灌制电子签章的颐信CA新锁(BJL开头)和北京CA,如供应商已办理完成上述两种CA的任意一种,可不用办理移动CA和电子印章。完成第1步“新用户注册”后,使用灌制电子签章的颐信CA新锁(BJL开头)和北京CA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注: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注意: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03-17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6号电梯厅二层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5份(1正4副)至开标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将加密(GPT格式)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顺义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数字证书CA,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
      
      (3)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
      
      2.电子标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交易平台”的注册、申请移动数字证书及购买印章、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详细操作方法详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采购人发布补充文件(GPZ格式),供应商应将补充文件(GPZ格式)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
      
      (4)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对各供应商进行签到,供应商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由采购代理轮流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供应商进行文件的解密。
      
      (5)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交易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如该项目因特殊情况不能暂停的,可以转为纸质标书开、评标。
      
      (6)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8)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操作的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技术服务。
      
      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投标人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5.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预算指标文号:顺财行指【2022】20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旺泉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望泉北街1号
      
      联系方式:周小培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
      
      联系方式:李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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