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1-201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47,470.00元
最高限价:6,153,470.00元
序号:1
包号:信财公开招标-2021-201-1
包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项目
包预算(元):6,153,470.00
包最高限价(元):6,153,47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设备包括公安信息网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视频专网侧智慧安防小区数据汇聚平台、结构化数据摆渡系统、物联网数据分发平台,中心平台应用终端、数据库应用终端、音视频存储系统、融合大数据分析服务器、模型比对服务器等。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公安信息网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和智能全分析服务器。不同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一致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采购数量及参数祥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涵盖本标段所含内容。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企业2021年1月以来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1年1月以来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公告(涉及投标人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
2.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请投标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联系人:蔡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