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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城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一期)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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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B2021043
      
      项目名称:浦城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一期)
      
      预算金额:2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浦城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一期)数量:1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6%;工程项目为3%;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2%(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七章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方式:(福建省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进行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千里路160号201-2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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