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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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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105
      
      (二)项目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0,223,200.00元
      
      最高限价:8597100元
      
      序号:1
      
      包号:新财公开采购-2021-105
      
      包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项目
      
      包预算(元):8597100
      
      包最高限价(元):8597100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智慧城市城市大脑雪亮工程消防板块
      
      2.采购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所述全部内容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服务期限:3年
      
      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等,满足采购人需求
      
      8.质量要求:合格
      
      9.供货(含安装调试)期:6个月(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以书面通知为准)
      
      10.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1.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1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六)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参与资格的投标人可授予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资格授权文件。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秦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中兴路景瑞商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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