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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城郊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636 工程”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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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5070
      
      项目名称:鞍山市城郊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636工程”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333,000.00
      
      最高限价(元):12,333,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限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快递外包装上标注上投标项目编号,邮编:114000。电子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铁东区明山街303号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5-1号国贸中心C座6层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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