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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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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1-01579
      
      项目编号:SDHQ21-ZHCFGJ-233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5G智慧大厅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a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GK2021-1110
      
      项目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322,740.0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322,740.03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
      
      数量(单位):1 (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9,322,740.0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中山市技防办组织的专家验收后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 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 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四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该具有符合本项目服务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与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有效的《线路资源合作意向书》(投标文件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线路资源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证书(广东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交易大厅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预算金额:6,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5G智慧大厅二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6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5G智慧大厅二期项目
      
      数量(单位):1 (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6,960,000.00
      
      最高限价(元):6,9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内,完成项目系统的上线运行,达到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5G智慧大厅二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4)已登记填写《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汇大厦6楼666售标书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一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一号开标室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航空新城金鑫路137号金湾区产业服务中心A2栋6楼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时代华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科汇大厦6楼66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彬彬(项目咨询)、宋小姐(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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