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GK2021-033
项目名称:浦江县公安局浦江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改造项目点位的维护和保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681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0,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浦江县公安局浦江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浦江县公安局浦江县公安局2021年治安监控改造项目点位的维护和保养
数量:5
预算金额(元):11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请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所提示的方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三楼开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公安局
地 址:滨江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金根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慧雯
质疑联系人:陈女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联系人 :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