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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浦县人民医院5G+智慧医疗医共体建设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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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LPX)2021ZFCG13号
      
      项目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5G+智慧医疗医共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000000
      
      最高限价(元):21561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洛浦县人民医院5G+智慧医疗医共体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县域医共体平台、医共体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院内集成平台、院内网络建设、5G救护车等项目建设,将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城乡共享,医疗健康服务覆盖全域,提高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实现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集团化运营管理,构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形成 “四位一体”的区域医疗共同体。
      
      备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且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工程)企业能力评估证书》;(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4)提供2020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提供2021年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1年6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6)法人或公司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负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7)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2021年6月份后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住建局5楼)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住建局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地 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洛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唐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