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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豫西监狱 改扩建工程信息化及安防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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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802
      
      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 改扩建工程信息化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68,400.00元
      
      最高限价:8734500元
      
      序号:1
      
      包号:豫政采(2)20211300-1
      
      包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改扩建工程信息化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包预算(元):9068400
      
      包最高限价(元):8734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监狱改扩建工程建设的2#监舍楼、3#习艺楼、5#培训楼、11#综合动力中心等楼宇的信息网络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网络广播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周界安全防范系统等信息化及安防系统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免费质保维修等工作,新建系统与现有监狱安防综合管理平台无缝对接。
      
      项目地点:洛阳市春都路01号院豫西监狱狱内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质保期:整体质保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交货期:15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7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或其他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证据留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地点:凭CA密钥登录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2.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获取。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政策;
      
      (3)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相关政策;
      
      (4)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春都路01号
      
      联系人: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
      
      联系人:董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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