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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州教育局智慧教育云平台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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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YL2021-017-1
      
      项目名称:伊犁州教育局教育系统智慧教育云平台配套设备及运用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994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州教育局教育系统智慧教育云平台配套设备及运用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伊犁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三个课堂云平台,整合改造现有录播教室80间,新建简易互动录播教室30间,新建专递课堂听课端100间,实现州直“三个课堂”在中小学常态化按需应用。
      
      合同履约期限:
      
      2021年建设完成期限: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平台搭建并达到初验标准,试运行30日后完成终验,2021年10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终验后提供符合功能要求的云平台集成服务及整个体系技术支持、运维服务(自终验通过之日起3年)。
      
      2022年建设完成期限: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搭建并达到初验标准,试运行半年。并根据采购人修改意见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终验,2022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内容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并达到初验标准,试运行20日后完成终验,2022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终验后提供符合功能要求的云平台集成服务及整个体系技术支持、运维服务(自终验通过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所投货物产品的制造商、工程类项目供应商、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资信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税收的完税证明(有税务机关盖章或电子签章);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12月-2021年5月)。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1801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售价(元):300/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伊宁市海棠路3号)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7日 11:00
      
      开标地点: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伊宁市海棠路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0年12月-2021年5月);
      
      (2)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均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且均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不予领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
      
      地 址:伊宁市飞机场路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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