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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长乐区龙门治超站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建设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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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FJGC[GK]2021008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龙门治超站增设电子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92.09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2.09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1799-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采购标的: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电子抓拍系统、交通信号灯、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防雷接地系统及光电缆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492094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长乐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4)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无。(5)明细:联合体协议;描述: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6)明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按项目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7-CLSJTYS-GK-202103-B2613-IDN
      
      2、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项目负责人(吴晓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乐市西洋中路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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