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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首页> 招标采购> 东源县公安局智慧新警务第一期项目招标

    东源县公安局智慧新警务第一期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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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1711L1011
      
      项目名称:东源县公安局智慧新警务第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459,01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源县公安局智慧新警务第一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459,017.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标的: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58,459,017.00
      
      最高限价(元):58,459,017.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服务限期: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验收合格后60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源县公安局智慧新警务第一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源县公安局智慧新警务第一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允许经上级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上级公司的授权证明材料),投标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其上级公司的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提供备案资格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上级公司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投标人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1.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否则不接受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源县公安局
      
      地 址:河源市东源县行政大道3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军、诸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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