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26-2021-00098
项目名称:连南县公安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51,182.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南县公安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51,182.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51,182.32 4,651,182.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南县公安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如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如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有)等。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南县公安局智慧新监管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10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④提供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同级的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如在换证期内需提供发证机关所出具证明文件。 (4)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资格性审查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小市银泉南路9号康泉阁E幢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小市银泉南路9号康泉阁E幢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9日08时0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1号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二号区(北江二路)汇景名居A栋201、20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