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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高新区智慧大脑(二期)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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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1]HSXM[GK]2021001
      
      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智慧大脑(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567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56700元
      
      投标保证金:38913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02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标的: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194567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通过初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2)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3)明细:其他特定要求 描述: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参与了本项目前期设计的福州捷赛通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19 23:00至2021-02-04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2-0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高新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一期1号楼404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花园1#楼14层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
      
      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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