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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区交警监控抓拍及视频系统维护(2021-2022年)招标

    招标采购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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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HC[GK]2020102
      
      项目名称:集美区交警监控抓拍及视频系统维护(2021-2022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515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7515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标的: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数量(单位):2(年)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8751500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03月07日至2023年01月06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明细:最高控制价 描述: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合计为人民币捌佰零捌万贰仟伍佰伍拾元整(¥8082550元),其中2021年度的维保最高控制价为叁佰叁拾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3344750元),2022年度的维保最高控制价为肆佰柒拾叁万柒仟捌佰元整(¥4737800元),投标人各个年度的投标报价分别不得超过上述年度控制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两个年度的合计报价为准,但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给予列明年度报价明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达到处罚所在地听证标准,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1-11 14:49至2021-01-2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2-01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收标窗口及开标室以信息发布大屏显示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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