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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海智慧交通集成指挥调度平台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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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12-611-0078

        项目名称:澄海智慧交通集成指挥调度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澄海智慧交通集成指挥调度平台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主要包括:①交通指挥实战平台(标准化数据采集及集成、平台应用支撑系统、业务应用平台系统)、②交通指挥实战平台配套建设(平台配套服务器建设、网络及网络安全边界建设)。

        (2)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30个日历日。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30个日历日,从项目签订合同到系统通过初验为止。初验结束后,项目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应进行项目终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二楼20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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