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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0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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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144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编号(自编):HZ20-144;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珠海市公安局(科信支队)珠海公安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一项

      服务期:服务有效期12个月,服务有效期以实际提供服务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0.00元

      ③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④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⑤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⑥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3/2653852。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有效期12个月,服务有效期以实际提供服务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⑦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3日 至 2020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0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6)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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