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导航
资讯首页> 招标采购> 广东省公安厅2020-55出入境智慧口岸项目招标

    广东省公安厅2020-55出入境智慧口岸项目招标

    招标采购2020年09月03日
    分享
      广东省公安厅2020-55出入境智慧口岸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8-143001-0702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55出入境智慧口岸项目

      预算金额:1,345,800

      最高限价(如有):13458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0-55出入境智慧口岸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0GZ07ZC02

      (2)标的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广东省公安厅2020-55出入境智慧口岸项目

      数量:1项

      最高限价:人民币1345800.00元

      (3)采购项目品目: 软件开发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口岸智慧审批系统,主要是在现有全国系统基础上,研发口岸智慧审批系统,实现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补发类证件自动审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换证审批改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函件电子化的审批改造以及口岸智能审批功能。口岸证件动态智慧管理系统,在全国系统的业务办理平台上新增证件动态管理模块,提供查询实时库存及证件使用情况、预警设置及预警提醒、报表统计功能。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须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试运行、验收,自系统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维护服务。

      上海河姆渡温馨提醒: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二) 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网上报名:投标人可通过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保密责任书》原件(一式二份,原件需递交至代理机构)(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广东省公安厅项目专用版本)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入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及《保密责任书》原件(一式二份)(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广东省公安厅项目专用版本),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401/411 ,邮箱 baoming******@163.com。

      4.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黄华路97号大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020-8765****-156/146;谢先生0755-2221****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