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13-202007-130403-0004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高清视频补点项目
预算金额:7,238,048
最高限价(如有):723804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高清视频补点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说明: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高清视频补点项目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所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证书,外省公安厅颁发的证书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证书,外省公安厅颁发的证书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769-23085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0769-85072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孝平
电话:1392583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