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YZB-ZG-20200601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
地址:咸阳市长虹南路9号
联系人: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经办
电话:338805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
联系人:康俊聪、刘洋
电话:029-81872882/89588187-609
传真:029-8187288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移动警务终端采购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36395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出具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8、提供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209:00:00至2020-06-30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30日9:00—11:30,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3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7-13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与南二环西南角西部国际广场A座23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1872882/89588187-609
2、开户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4、账号:8111701013100220494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