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蓬溪县上游工业园鑫和智能家居产业园场地平整二期项目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溪县上游工业园鑫和智能家居产业园场地平整二期项目已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蓬发改审【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溪县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溪县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蓬溪县上游工业园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破碎和挖运土石方281828.2立方米、土石方回填417049.6立方米、外借土石方破碎和挖运135221.4立方米等。。
2.4计划工期:6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公司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原件(企业资质以入川录入资质为准)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项目负责人还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市政工程)、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均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社保有效期需覆盖挂网前一个月),拟派项目机构管理成员所有证件的专业均应与本次招标工程类型相符且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锁定情况为准)。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进行核验,发现虚假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中标公示期内,将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发出中标通知书】资质;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近五年已完成(□0个;1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7日至2020年04月07日17时,**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