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项目辅机第四批招标(第1包:220kV母线及母联保护装置)招标编号:
日期:2020年03月11日
1、**受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投标登记资料。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瓦步
(3)项目规模: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机组(燃机型号:
(4)项目计划投产:首台机组计划于2021年12月投入商业运行,2022年3月第二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购买一批220kV母线及母联保护装置设备。其中包括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承包商黑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5点情况的声明函。
3.2业绩要求
从201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提供的所投品牌同类产品至少具有国内5个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或变电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合同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合同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等。
4、**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起-2020年03月1止;递交投标登记资料:2020年03月11日9:30起,2020年03月18日16:00止,09:30-11:30,14:00-16:00。(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