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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地震局预警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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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受江苏省地震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地震局预警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SZZC-ZB-2019126
      
      2、项目名称:江苏省地震局预警中心大屏监控显示系统采购及其相关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江苏子项目中省级预警中心的辅助配套系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拟在江苏省地震数据中心的监控展示大厅安装部署一套大屏监控显示系统,主要包括:1套LED小间距显示系统、1套液晶拼接显示系统及1套音频系统。实现对汇集至江苏省地震数据中心的实时波形数据信息、系统运行状态监控信息、视频信息、计算机信息等的实时监控与展示。信号源主要来自于数据中心局域网内若干监控服务器或工作站上的各个系统产出的各种信息或数据,主要包括: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实时处理系统以及信息发布系统等。
      
      供货交付期:30天
      
      4、本次招标经费预算及最高限价:125万元,包含:
      
      (1)整体系统的所有设备及辅材,运输与安装,调试与培训等;
      
      (2)自系统安装集成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的运行维护费。
      
      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资金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政策、节能产品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招标文件出售: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至17时(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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