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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路办事处古林社区网络、无线AP、监控及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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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受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宁海路办事处古林社区网络、无线AP、监控及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已到位)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ZC-2019HR-11NHL
      
      2、项目名称:宁海路办事处古林社区网络、无线AP、监控及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
      
      (1)磋商内容:设备采购、安装、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 捌 万元
      
      (3)磋商保证金:3000元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6、2017、2018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注册不满一年的不用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在南京有固定服务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子产品销售、电脑软件开发及网络工程。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4.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磋商项目的磋商文件。
      
      5、现场考察、答疑: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6、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磋商文件出售:2019年12月 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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