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不适宜招标采购的流程 招标采购流程的三个雷区要规避
三种不适宜招标采购的流程
之一: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一、接受委托
二、采购方式申请报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属于第3种情况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从单一供应商处直接续签合同购买。
三、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应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采购人代表应当作为小组成员之一。
四、组织谈判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采购人必须对谈判结果进行认可,并填写单一来源采购审核表。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采购人需求且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
五、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组织签订合同
根据采购人的委托要求,中心按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七、单一来源采购资料归档
项目经办人应将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资料按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八、合同的履行和验收
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且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中心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项目验收和跟踪管理工作。
之二: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之三:询价采购程序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