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导航
资讯首页>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全流程指导与运作实操

    招标采购全流程指导与运作实操

    招标采购2017年08月31日
    分享

    招标采购全流程指导与运作实操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宣 贯”专题培训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解读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2.邀请招标的适用情形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产生办法;

    3.不得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4.关于投标人提供样品的特殊规定;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澄清和修改;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退还、不予退还相关规定;

    7.同品牌产品下投标、评标的相关规定;

    8.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澄清、说明和补正);

    9.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10.公开招标方式变更为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的规定;

    11.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主体以及采购人、评标委员会职责;

    12.评标委员会人数的特别规定以及成员法定更换情形和方式;

    13.评标方法以及投标报价修正等规定;

    14.投标无效的法定情形和可以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

    15.采购活动过程中各程序的时间要求;

    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与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的区别。

    第二部分:新形势下招投标采购工作热点问题疑难解析

    1.招标投标法体系与政府采购法体系及其《实施条例》的适用与区别;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规定及操作实务;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比选、询价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4.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招标方式?如何组织资格预审、评标、竞争性谈判及磋商,防范采购风险?

    5.国有企业招标投标差别化管理(自愿招标项目、强制招标项目、国资强制招标项目);

    6.国有企业项目采购和经营采购管理与风险规避;

    7.招标文件的编制技巧,招标采购单位如何设定相关的强制性要求以及补充、澄清、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

    8.“营改增”后招标文件编制应考虑纳税资格、计价依据、计税方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税率变更等内容的约定。

    9.开标评标环节注意事项、评标复议、重新评审的触发等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10.评审委员会细化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法律评析;

    11.“营改增”后评标时对不同纳税人评标办法的变化;

    12.招标采购合同规划,重要合同的特点和条款以及管理要点;
    13.招标采购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终止——法律依据及风险防范;
    14.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原则及承担方式——法律依据及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招标投标各环节监督管理与质疑、投诉的受理及解决

    1.招标投标争议处理程序、措施、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

    2.异议制度(招标异议、开标异议、评标异议等);

    3.投诉制度(投诉事项、投诉处理 );

    4.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复议,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诉讼,听证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

    5.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模式创新;

    6.招投标监督形式: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审计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7.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等不同阶段监督的重点、难点及应对策略;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合同、法务等部门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3日—16日(13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

    时间:2017年9月13日—19日(13日报到)     

    地点:拉萨(5880元/人)

    时间:2017年9月14日—20日(14日报到)       

    地点:长沙市

    时间:2017年9月20日—26日(20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时间:2017年9月21日—26日(21日报到)       

    地点:西安市

    时间:2017年10月19日—25日(19日报到)      

    地点:厦门市

    时间:2017年10月25日—31日(25日报到)      

    地点:重庆市

    时间:2017年11月16日—23日(16日报到)      

    地点:深圳市

    时间:2017年11月22日—29日(22日报到)      

    地点:昆明市

    时间:2017年11月24日—30日(24日报到)      

    地点:海口市

    时间:2017年12月13日—19日(13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时间:2017年12月20日—25日(20日报到)      

    地点: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