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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锁认证、检测的主要内容及送检流程

    热点推荐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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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的信誉和市场营销的根本。特别是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智能锁,在品质上必须过硬,不仅要抵挡不法分子的暴力和技术开启,而且必须确保用户任何时候都能“出得去,进得来”。

    因此,通过相关权威检测和认证,是检验智能锁品质是否合格的重要手段。那你知道智能锁检测都有哪些标准可以依据?要检测哪些项目?有哪些送检流程吗?

    智能锁检测依据哪些标准?

    目前国内智能锁标准主要有三个:一、2001年发布的《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二、2007年发布的《GA 701-2007 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三、2012年发布的《JG/T 394-2012 建筑智能锁通用技术条件》。

    国内三大智能锁行业标准

    前两个标准是由公安部起草,业内人士都知道,只要涉及到安全和防盗字眼的标准,一般都是由公安部起草,而目前所说的智能锁大多使用在防盗门上,所以前两个标准使用最广泛;

    第三个是住建部起草,而且在很多地方都引用了前两个标准,比如欠压检测、技术术语及定义、密钥量等。

    此外,在美国执行的是《ANSI/UL 1034-2004 Burglary-Resistant Electric Locking Mechanisms》(防盗电子锁机械装置);在欧洲,有EN2209:2003、EN1906:2002、EN1303:2005等检测标准。

    美国锁具标准

    国内标准、美标及欧标最大的区别在于使用寿命上。在这一方面,美标要求最高,使用寿命在80-100万次;欧标次之,要求在20-40万次;国内标准要求最低,只有6-10万次。

    从使用寿命来看,国内标准确实落后了很多,与欧美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一些外资机构、高档场所,业主都比较喜欢采用欧美标准的锁具。

    当年我国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时,主要考虑的是国内企业整体的技术和生产水平,而如今国内智能锁无论是在技术还是生产方面,都有极大的提升,而且《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及《GA 701-2007 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都是十年前发布的,有些滞后于行业水平,急需制定新的标准。

    智能锁检测有哪些内容和项目?

    目前,智能锁检测主要由国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隶属于金隅集团),国外检测结构的UL、天祥等,地方性的检测结构(如浙江省锁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以及民营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完成。如果再国内销售,且涉及到防盗的话,一般都是由公安部一所或公安部三所检测。

    就目前来看,智能锁的检测主要内容和项目不外乎有:电气性能、防盗安全性能、耐久性检验、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电气安全性、密钥量……

    以《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为例(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标准,只要涉及到防盗,在国内基本上都执行该标准)。首先是用户最关注的是智能锁的功耗问题,因此智能锁最为重要的检测内容是“欠压指示”检测(见下图),从标准要求来看,只要通过检测的智能锁,更换一次电池至少可以用半年以上,而目前行业的水平是大多智能锁已完全能使用十个月以上。

    暴力开启也是影响智能锁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锁壳强度”也是必检项目,《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要求,锁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110N的压力及2.65J的冲击强度试验(见下图);

    除了锁壳外,锁舌的强度对防暴力开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相关技术要求,请见下图:

    除了暴力开启,人们更关注防技术开启的性能。《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要求,由专业人士采用技术手段实施技术开启,A级电子防盗锁在5分钟内不能被开启,B级电子防盗锁在10分钟内不能被开启(见下图)。

    防破坏报警也是智能锁检测的主要内容之一,《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标准》要求,当连续三次实施错误操作时,电子锁应能给出声/光报警指示和报警信号输出,当防护面遭受外力破坏时,同样要给出报警指示(见下图)。笔者相信,目前这对智能锁企业来说,已不是什么难事。

    此外,密钥量、静电放电、抗扰度、阻燃、低温、手动部件强度等也是智能锁检测检验的重点内容,由于篇幅问题就不再一一赘述。

    智能锁送检流程有哪些?

    聊完了智能锁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和主要检测内容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智能锁送检有哪些流程(这里主要以国内的公安部一所、三所程序为主)。

    目前,检验检测的主要分为委托检验、型式检验、摸底试验三类。委托检验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型式检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评价。这时检验所需样品数量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检验机构确定和现场抽样封样;取样地点从制造单位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地点应在经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对产品综合定型鉴定和评定企业所有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判定。

    如果是委托检验,智能锁企业在选定检测机构(比如一所或三所)之后,到该检测机构官网或是直接索要电子产品委托检验协议(见上表),并填写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等相关信息之后,最后将样品快递或是送到检测机构,付款等到结果。

    如果是型式检验的话,同样需要填写“电子产品委托检验协议”,同时再填写一份“型式检验申请表”(见上图),最后由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封样后进行。

    来源: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