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人力资源部培训服务机构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人力资源部培训服务机构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人力资源部培训服务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CEITCL-NM-ZCFW-190932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4本次招标内容: 2019年人力资源部培训服务机构
2.5服务期限:1年(签订为期1年的框架协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供应商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如项目无需一般纳税人则说明理由后剔除该项资质);
3.4供应商2017年1月至今须具备至少10个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5个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经验,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价格可隐去)、双方签章页合同签章页及体现服务内容的关键页等);
3.5供应商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6供应商近三年内(201-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供应商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8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3.9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