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9年8月开标。投标截止止,第2包因开标现场实际响应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第2包重新招标。
招标人为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物资制造企业(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备铁路行业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6月~2019年5月至少1份同类型产品订购合同、3份用户运用评价证明。
5.投标人提供2017年或2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专业资质
包件2:提供复合材料(SMC)电缆槽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CRCC认证)。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方案(参投物资技术规格书,包括详细技术性能、参数指标的描述和说明,以及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
8.本项目包件2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测试)报告、认证证书、单据、合同等各类证明材料应完整,内容缺失或缺页不予认可。
9.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