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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塬上总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建筑招标2019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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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塬上总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塬上总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塬上总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标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塬上总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建发〔2019〕55号)文件批复公开招标,划分为五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塬上总干渠54+164~56+794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改造渠道2.224km(54+164~54+972、55+024~55+500、55+588~55+604、55+636~56+068、56+150~56+235、56+387~56+794),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3座,拆除人行桥1座。
    施工Ⅱ标项:塬上总干渠56+854~60+416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改造渠道2.161km(56+854~57+064、57+088~57+180、57+240~57+441、58+507~58+919、59+170~60+416),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4座。
    施工Ⅲ标项:塬上总干渠60+452~62+520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改造渠道1.92km(60+452~60+572、60+588~60+955、60+975~61+160、61+192~61+568、61+584~62+162、62+226~62+520),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6座。
    施工Ⅳ标项:塬上总干渠62+564~65+176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改造渠道2.436km(62+564~63+364、63+400~63+954、64+002~64+770、64+862~65+176),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6座。
    施工Ⅴ标项:塬上总干渠65+300~67+643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衬砌改造渠道2.287km(65+300~66+709、66+765~67+643),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7座。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宝鸡峡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塬上总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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