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云机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西安市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云机房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云机房改造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C2019-194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请登录)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共云机房改造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公共云机房改造
项目用途: 学校自用
采购预算: 398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仅授权中国招标采购网首页,其他网站禁止剽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4、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