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教育,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智慧教育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XX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实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推进
智慧校园建设,特制定《XX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
一、智慧校园建设目标
面对信息发展的新时代,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智慧教育环境,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二、智慧校园建设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智慧校园建设要以服务为导向,要为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化环境和资源服务,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育人水平。
坚持应用驱动。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从学校发展、师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要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促进作用,以应用驱动各项建设工作。
坚持融合创新。智慧校园建设要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融合创新,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能。要强化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服务与支撑,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育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
坚持示范引领。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智慧教育环境提升、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融合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示范性应用案例,建设具有本地特点的智慧校园。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全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智慧校园建设内容
智慧校园围绕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支撑保障、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开展建设。
(一)智慧环境
1.校园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升级改造校园网络环境,进一步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支持视频点播、电视电话会议及语音、图像等各类信息的多媒体运用。采用智能化设备对装备使用情况进行自动追踪、管理和控制。
⒉信息终端。拥有支撑教学、学习和交互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满足信息化环境下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建有智能卡系统,提供校内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考勤管理、宿舍管理、访客管理等应用服务。学校主要公共服务区域(图书馆、活动室、行政楼、食堂、宿舍等)配置公用信息终端,为师生提供各类信息化服务。
3.智慧教室。教室配置多媒体交互设备,建设支持网络教学研究的录播教室、支持教学行为数据采集和分析的智慧教室和学习体验中心。能实现教室、电子设备的集中智能化管控。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教学资源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以及在线学习社区等,实现课堂教学云端一体化。
4.信息安全。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有害信息过滤系统和WEB应用防火墙等网络安全系统。配备统一上网管理系统,定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工作,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5.智能安防。智能安防系统覆盖学校主要场所,与区域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当地公安部门安全防范系统互联互通。能实现校园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紧急呼叫求助报警、电子巡更、学生出入控制、访客管理、消防报警、紧急广播与疏散等智能化安防管理。
(二)数字资源
1.资源开发。通过自建、引进、合作、共享等多种方式配备学生学习资源、教师教学资源、教师专业发展与教育科研资源和数字校本特色资源。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视频和音频等数字资源能满足教学、科研和教师进修、学生成长的需要。
2.资源应用。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教师能有效运用优质资源开展课堂教学,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学生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进行预习、作业、自测、拓展阅读、网络选修课等学习活动。
3.资源共享。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校内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并通过教育资源平台实现网络课程或特色资源区域共享,鼓励师生在教育资源平台展示、共享优秀数字资源。
(三)信息素养
1.学生发展。学生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利用网络获取、储存、评价、加工和应用数字化学习资源,能利用各种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和分享,能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信息技术灵活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同时注重自制,不沉迷网络。
2.教师发展。教师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能进行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获取、加工和集成教学资源支持课堂教学,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参与校本和区域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对象、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评价。
3.信息化领导力。校长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能根据区域信息化发展目标,明确建设思路,具有组织、管理和评价能力。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校各项管理,有效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和绩效评价。
(四)融合创新
1.智慧教学。教师利用信息化备课支撑平台和数字资源进行电子备课或网络协同备课。综合运用学科教学工具、网络空间等开展智慧课堂教学,优化教学流程,创新教学模式,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与学方式。能采集、汇聚、整理、分析教与学过程的大数据,实现师生教与学双向适时反馈。
2.智慧管理。依托国家、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园智慧管理,推动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实现办公、教务、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等智能化管理。
3.智慧服务。提供基于PC和移动端的家校互动平台服务,帮助家长实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有效的家校互动交流。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为家庭、社区和其他学校提供教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社会化公益服务。
(五)支撑保障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并按计划推进实施。
2.机构人员。学校有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每门学科配备教师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
3.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用于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信息化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开展校企等合作,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智慧校园建设可持续发展。
4.制度建设。学校建立教育信息化运营、管理和激励制度。
(六)特色发展
智慧校园建设重在深化应用、融合创新,鼓励各校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在智慧校园前沿研究、特色应用、突出成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打造亮点,促进智慧校园建设特色发展。
四、智慧校园组织实施
(一)智慧校园建设是系统工程,需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育、经信、财政部门协同推进建设。各地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智慧教育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大力推进。
(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制度设计。制定下发全省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召开建设推进会,组织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统筹安排智慧校园建设奖补经费,用于扶持经济薄弱的市、县和学校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奖励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智慧校园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各市、县(市、区)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要成立智慧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要制定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各地教育信息化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当地教育、经信和财政部门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学校是智慧校园建设主体,要将智慧校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学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抓手。要制订智慧校园建设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
(六)智慧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由教育、经信、财政部门联合开展,按照学校申报、县(市、区)审核、市评估、省抽查的程序进行。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定期开展抽查验收,评选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