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和《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是广东省唯一合法的技防资格证,在全国范围通用。需要注意的是,《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需换证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换证申请;因故不能按期申请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交延期换证申请,但批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逾期提交换证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操作细则第五条规定:《资格证》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3. 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 有设计、施工、调试及维修设备;
5. 有完备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服务措施;
6. 有完备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制度;
7. 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8.有一定的技防系统独立承接业绩(初次申请的除外)。
(二)等级条件
1.一级资格条件
(1)企业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2)办公及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业绩条件是近两年内承接的技防系统施工、维修业务总额1200万元以上(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4项,或者30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2项,或者60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1项),或承接技防系统设计业务合同总额1200万元以上。
2.二级资格条件
(1)企业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2)办公及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业绩条件是近两年内承接的技防系统施工、维修业务总额600万元以上(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2项,或者300万元以上的技防工程不少于1项),或承接技防系统设计业务合同总额600万元以上。
3.三级资格条件
(1)企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2)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场所。
(3)业绩条件是近两年内承接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合同总额300万元以上。
4.四级资格条件
(1)企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2)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场所。
关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方案审核与工程验收级别划分的通知如下: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的操作细则》已分别于2017年8月1日和2018年4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分为公共区域和重点单位两部分,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公共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由省厅技防办负责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公共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由市局技防办负责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区以下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公共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由各区分局负责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重点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分局、公交分局、机场分局负责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