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200MW N型电池及组件项目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厂址为青海省西宁市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金硅路3号。厂区南侧为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硅片分厂,厂区北侧为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电池组件厂区,西侧为金硅路,厂区总面积约104亩。
厂区综合楼结构形式为钢筋砼框架结构,主楼需要使用电梯区域层数为3层,建筑物高度15m,现需购买安装有机房客梯1部。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招标采购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设备的到货验收、相关图纸资料的交付;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办理安装电梯的相关告知、检验和投运手续等。
1.2.1.2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1.3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需提供的主设备及附属设备:客用电梯一部,配套附属设备一套;
(3)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4)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6)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厅门外召唤面板、轿箱内操作按钮、电梯维护专用工具;
(7)负责办理电梯投运证件等。
构成该电梯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1. 交货地点、方式及项目工期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金硅路3号,电梯安装地点。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后5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货,9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梯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1)若制造企业投标,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安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2)若代理企业投标,须提供所代理电梯制造企业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安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并提供所代理电梯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同一品牌的电梯,不允许代理商和生产制造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4)电梯安装可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的单位承担,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向国内提供过至少两部与本次采购电梯技术性能参数相同/或相类似的电梯供货业绩,并提供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运行证明(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